摔死自家2隻貓 男子罰3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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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營區金姓男子連續2天因飼養的2隻貓咪不吃東西及不聽管教,竟然分別將牠們往地上摔,導致2貓咪均受重傷。事後金某良心發現上網求救,但貓咪仍傷重不治。台南地檢署25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緩起訴處分1年,需向公庫支付3萬元。
偵訊中,金某坦承犯行不諱,供稱因壓力大及情緒控制能力較弱,導致管教家中貓咪時,一時失控將牠們重摔在地上。檢方認為,金某無前科素行良好,犯後也坦承犯行,惡性並不重,因此宣告緩起訴。
去年10月25日深夜11時,20歲的金姓男子在網路貼文,指稱「貓咪跌倒,頸部歪斜,無法行走」,向網友求救,隨即被人識破虐貓,網友更在臉書貼文指控金某當天下午2點在管教貓咪時,就將這隻橘色貓咪重摔到地成傷,卻還說謊博取同情。
儘管有愛貓人士看到網路訊息後,專程開車前往金某位於新營區的住處,協助將重傷的貓咪送醫急救。但貓咪仍因傷勢過重,2天後死亡。
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接獲網友檢舉展開調查後,除發現急救無效死亡的貓咪之外,金某也曾於事發前一天,因不滿他所飼養的另隻虎斑貓不吃東西將牠重摔在地,導致貓咪於2天後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