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仙沒被起訴 呂忠吉駁檢方
八仙樂園塵爆案,檢方16日僅起訴彩色趴主辦人呂忠吉,八仙以無瓜分票券收入等理由逃過刑責,呂19日首度出面,駁斥檢方並強調,塵爆當日憑彩色趴票券購買八仙門票可折抵20元,這就是合作,並不是單純的房東與房客。
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呂忠吉,並以租賃契約明訂相關安全維護義務應由呂忠吉負責等理由,讓八仙樂園相關人等安全下莊,呂第一時間對外表示,「起訴我一人,難以向家屬、死傷者交代」;八仙則低調表示「尊重檢調」。
利益共享 不是房東房客
呂忠吉昨出面,逐一反駁檢方不起訴理由。他指出,八仙聲稱無分紅,但簽署合約當下,八仙總經理陳慧穎欲按照去年彩色趴獲利逾300萬元的「綁連票」模式,今年為省下10%娛樂稅才分開售票,但八仙堅持提供「午後票」宣傳優惠。
他說,塵爆當日憑彩色趴票券購買原價450元的八仙午後票,可折抵20元,也可提前進場享受水陸活動及設施,換句話說,「人進來越多、八仙就賺越多」。
彩色趴票券共賣出約4200多張,八仙午後票則售出400多張,加上呂忠吉事前付的90萬元場租,八仙有逾100萬元收入;呂忠吉強調,「這就是合作,我們不是單純只有房東與房客的關係」,八仙共享利益,理當負責。
呂忠吉說,分紅不是只有票券收入拆帳,如八仙官網、宣傳廣告也以彩色趴為噱頭,甚至將企業名稱冠在前方,明顯藉此來打知名度並從中獲利,另原定9月5日八仙加碼舉辦彩色趴,塵爆後卻絕口不提,企圖切割到底。
此外,八仙聲稱非抽乾游泳池水牟利,打算等彩色趴結束後啟用,呂忠吉反駁說,八仙5月開園,彩色趴前早有出租紀錄,雙方合約載明八仙要指派「安全維護管理人員」,八仙也同意舉辦,難道不用負責任嗎?
他說,每張門票繳交1成娛樂稅給新北市府,塵爆後八仙、市府火速切割;他哽咽說「外界認為我想反咬八仙,但相關人員有罪與否,應由法官來裁判」今日下午2時將召開記者會還原真相。
檢:打折概念非分紅
針對呂忠吉強調與八仙是「合作關係」,士林地檢署仍認為「八仙」與「玩色創意」之間是房東、房客關係,20元並不是分紅,而是消費行為中,買越多,就會有8、9折,算是打折的概念。
檢方表示民眾主要是參加晚上派對,下午附帶去八仙樂園玩水,同時購買2張票便宜20元,兩者並沒有抽頭、分紅的關聯性,民眾可選擇單買彩色趴或是單買午後票,並非如呂所說,派對人越多八仙就賺越多。對於呂每日放話,將視情況再對外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