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存公司客戶名單 判刑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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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族要注意!台北市一家人力仲介公司的林姓女經理,在離職前將1,733筆人事履歷和客戶名單等資料傳送到她的電子信箱挨告。法院審理後認定她觸犯逾越授權範圍,擅自重製營業秘密罪判刑3月,可易科罰金9萬元。
林姓女經理在人力仲介公司工作8年,負責為客戶尋找合適的人才。她被控去年2月底離職前,陸續將她經手的人事應徵履歷、潛在會員名單等,共1,733筆資料檔,傳送到她的私人電子信箱,被檢方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背信罪嫌起訴。
法院審理時林女承認將上述資料傳送到她的私人電子信箱,但否認犯罪。她喊冤表示,在人力公司上班期間常將資料傳回家加班,客戶名單是她的通訊錄,她重製上述資料只為增加工作經歷,沒有出售資料或交給其他人力仲介公司運用。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林女的說法,認定她觸犯逾越授權範圍擅自重製營業秘密罪,考量她沒有前科,且查無出售或運用上述資料牟利,輕判3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9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