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身小套房 應召站遭警查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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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歲的張彩鳳,在萬華經營「鳳姐」應召站,為方便客人,提供2種消費方式,趕時間吃「快餐」的,15分鐘收1500元,客人進房直接辦事;慢慢來的「全餐」,40分鐘收費2600元,小姐會幫忙洗澡,另有淋巴排毒、口交等服務,讓客人各取所需,所以生意興隆,卻引來警方上門,破獲該應召站。
萬華警方前晚兵分多路,並找來鎖匠一起到和平西路、梧州街的小巷套房搜索,當場逮捕張女在內的7名員工、2名賣淫女子和3名嫖客,另有7萬多元現金、保險套和大批帳冊。
警方指出,該應召站經營約半年,小姐多半是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越南、大陸籍女子,平時藏身在小套房內,業者不定期變換地點,只接熟識的客人,由於提供2種消費方式,因此艷名遠播,許多尋芳客慕名前來。
警方在套房的牆壁上,發現貼好的「三不四沒有」教戰守則,內容是被抓時如何應付警察,包括「不受利誘、不被威脅、不怕恐嚇」、「沒有老闆、沒有仲介、沒有買賣、沒有抽成」,告誡小姐被抓時,要強調客人是認識的朋友,房子是自己租的,「堅持說法,否則會害死人!」
不過,警方前晚搜索時,有小姐看到警察,嚇得花容失色,還有在警局落淚大哭,張女雖否認經營,但教戰守則卻成了最佳鐵證,警訊後,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