偉盟炒股案 起訴賴文正父子
偉盟工業前董座賴文正父子等7人被控炒股案,特偵組今天起訴,認定賴男「硬撐」維持股價,4年炒股,最終賠錢。賴文正飾詞狡辯,檢方建請從重量刑。
被告賴文正、賴建志及作手郇金鏞等人在押,已移審士林地方法院,由院方召開接押庭,決定是否續行羈押。
特偵組指出,之前偵辦(起訴)投信經理人瞿乃正等人代操勞退基金案,循線查獲偉盟工業疑似遭犯罪集團大量炒股且炒作金額鉅大,因此分案交由檢察官邱智宏偵辦。
特偵指出,賴文正是偉盟公司及采盟公司總裁及董事,其子賴建志為兩公司的實際負責人,賴文正被控在民國100年間至104年間,夥同采盟公司董事長黃金助侵占采盟公司資金逾新台幣7億元,另侵占偉盟公司預付工程款逾4743萬元,總計逾8億元,均用以炒作偉盟股票。
賴氏父子從100年7月至104年7月間,共向59位員工及墊丙金主關係人借用161個帳戶,結合郇金鏞、張嘉元(已歿)等5名作手買賣偉盟股票達253.5億元,連續以相對成交等方式操縱股價;賴氏父子若發現當天巿場賣壓沈重,無法拉抬,則一方面連續以跌停價賣出股票自行灌壓股價,一方面誘使不知情的民眾進場買股,以供自己可出脫股票。
特偵指出,炒股前期賠錢,後期小賺,最終仍是賠錢;曾有作手向賴建志建議「不要炒了」,但賴男回稱,老爸說,自從彰化北上發跡,許多彰化鄉親都有買偉盟股票,很捧場,不能讓股價掉下來。
檢方偵辦期間,賴文正承認有找作手、人頭及金主,不認炒股,只是股票跌時買一點,漲時賣一點而已,兒子賴建志則說,承認炒股犯行,因為聽命於父親指示,先調度資金,再親身操盤,郇金鏞等4名作手坦承受賴氏父子指示喊盤下單或調度資金。
檢方研判,賴文正不認犯行,可能是因為之前他在民國92年至93年間炒股,台中地檢署在100年將他起訴後,103年6月間遭法院判1年8月徒刑、緩刑3年確定,若他這次坦承炒股,恐怕緩刑會遭到撤銷。
特偵組今天將全案偵結,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賴文正、賴建志、黃金助、作手姜獻傑、劉玉明、馮垂青、郇金鏞等7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