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世寬教唆偽證 改判6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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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大金控集團法律顧問、資深律師陳世寬,在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夫婦捲入結構債弊案期間,教唆元京證券協理曾鴻展應訊時說謊,被依教唆偽證罪起訴。一審判陳、曾無罪,但二審認定陳教導曾扭曲事實,昨(14)日改判陳6月、曾3月徒刑,不可易科罰金,如果判刑定讞須入監服刑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檢方先前偵辦馬志玲夫妻所犯結構債案情,訊問當時奉命下單的曾鴻展:「為何將87.5億元結構債用在元京證與騰達投資公司之間來回交易?」曾鴻展供稱是女副總吳麗敏指示作錯帳,要他「還原回去」。

台灣高法院審理時,傳訊曾鴻展、吳麗敏作證,陳世寬一對一指點曾鴻展以「還原說」掩飾馬家違法把結構債券損失轉嫁元京證。合議庭斥責陳身為律師,也是所謂的在野法曹,沒有協助法院發現真實,反而扭曲事實,改判陳世寬6月徒刑;考量曾鴻展不諳法律又聽命上級指示,事後認錯,判刑3月。刑法規定偽證罪不得易科罰金,如果判決定讞,兩人都要入監服刑。本案可上訴。

2005年間,馬志玲與妻子杜麗莊為了出清元大投信持有結構債,將馬家應承受損失中的3.8億元轉嫁集團旗下元京證券,兩人去年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各被判刑7年4月定讞。杜麗莊入監服刑,馬志玲因罹患失智暫緩執行。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