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商戀陸女 兒當人頭娶繼母
從事建築材料的葉姓台商,10多年前因緣際會認識小17歲的大陸籍陳姓女子,並發生婚外情,為將女友「娶」進台灣就近照料,2005年葉就曾託員工充當人頭辦理假結婚。事隔10年,葉男故技重施找兒子幫忙,因陳女有假結婚紀錄,再度被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識破,為了盡孝,代父上陣辦理假結婚,承辦人員都覺得荒唐。
有聽過代父從軍,卻沒聽過代父假結婚。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今年8月在辦理大陸地區陳女的申請結婚來台團聚案時,意外發現53歲的葉姓台商,擔心自己有稅務問題被限制出境,竟異想天開找兒子充當人頭辦理假結婚。
專勤隊調查,葉男在大陸經商時,結識當時才25歲的陳姓女子,天雷勾動地火,兩人的戀情打得火熱,葉男一來想就近照顧陳女,又擔心元配發現,轉而請求台籍員工充當人頭辦理假結婚,孰料當時陳女才踏入國門,就被移民署機場人員察覺有異,當場遣返。
8年前葉男元配因病過世,葉男擔心稅務官司遭通緝,不敢冒然出國探望,多年來,猶如父女戀的葉、陳兩人,只能以APP通訊軟體情話綿綿,聯繫感情,今年初,葉一時興起,想故技重施,乾脆說服兒子充當人頭。
其子為圓父親心願,也配合演出,今年4月中下旬先花費10多萬元車馬費,隻身前往女方住家拜會疏通,並在女方家屬的見證下辦理結婚登記,8月原以為可以天衣無縫代父娶妻,但專勤隊承辦人員比對其子入出境紀錄,隔離詢問兩人交往情形,其子才被突破心防坦承假結婚,等同闖關再度失敗。
專勤隊副隊長荊少安說,陳女有假結婚前例,加上陳女10年前就與葉男有結婚及離婚登記資料,懷疑不單純,辦理訪查時被同仁識破。荊說,葉男目前單身也無欠稅紀錄,根本是白忙一場。如今陳女子將再度被遣返,而其子還因違反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及《偽造文書》罪嫌遭移送。